2026年9月22日,由BETWA西汉姆联国家智库研究基地涉外法治研究中心和国际法学院举办的“《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解读与实践应用”学术报告会在雁塔校区国际法研究中心报告厅顺利举办。本次报告会特邀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指导委员会副主席、联合国贸法会第六工作组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ICC观察员徐珺教授作为主讲人;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BETWA西汉姆联国家智库研究基地涉外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首席专家王瀚教授主持报告会;国际法学院刘萍教授、张丝路副教授担任评论人;国际法学院2026级九十余位硕、博研究生和西安市部分涉外律师参加。

报告会前,王瀚教授对所有参会者致以热烈的欢迎,并系统阐释了本次学术报告会的核心理念与价值。其核心在于引导学生在专业人士指导下,处理真实案例、进行社会问题调研,实现以学生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的互动式教学。

本次报告会中,徐珺教授依据《公约》讲解了国际贸易单证结算基本流程;以系统架构阐释了贸易融资风险主要缓解手段;用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解释了法律空白带来的核心问题,深入探讨了在地缘政治危机下国际货物贸易供应链端的风险与机遇;结合实务经验,揭示了中欧班列高增长背后的运输单证短板和国际铁路运输发展面临的法律空白以及铁路运输单据的物权化障碍等问题;比较研究“单轨制”和“双轨制”路径,为铁路提单权利凭证解决路径提供了清晰的思路;徐珺教授还分享了单轨制和双轨制下不同的国际立法动向,结合司法案例研究了中国关于铁路运单可转让性的实践,以及《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立法背景、立法过程和缔约谈判进程,并在立法创新性的角度做出了评价。随后,徐珺教授就《公约》的适用形式和适用范围提出了辨析,并分享了保留条款和脱钩条款的增加或排除、NCD条约的签发、NCD持单人的权利、持单人的赔偿责任、NCD的证据效力、货物的交付等谈判焦点问题和明确的谈判结果。徐珺教授还就NCD的应用给出了几点关键提示,并剖析了国际商会规则与公约的衔接问题;分享了《公约》试点项目案例,例如eNCD(赊销、托收)、NCD公路运输等。最后,徐珺教授提出了《公约》生效推动工作及行动呼吁。

整场报告内容充实、逻辑清晰、评述透彻、讲解生动,条约文本关键条款与跨境贸易案例紧密结合。徐珺教授从公约条文出发,客观展现国际商事条约谈判当中的博弈与取舍。这场学术报告能够促使法学研究者关注国际规则与本土实践,为涉外法治领域的学习与研究提供了现实指引。
评议环节,王瀚教授对本次学术报告会的内容进行了深度点评,充分肯定徐珺教授研究成果的全面性与实践价值,并结合“一带一路”国际贸易实践对《公约》的价值作出了极高的评价。王瀚教授认为,《公约》具有划时代意义,对中国的涉外法治建设意义重大,能够极大促进中国涉外法治的完善,有利于中国以大国身份深刻影响全球贸易变革;刘萍教授认为《公约》是中国政府主导下智慧、务实、灵活的涉外法治实践成果,解决了鹿特丹规则过于繁复庞杂的问题,并向徐珺教授请教了单式运输比如铁路运输方式如何与《公约》协调的问题,徐珺教授对此做出了耐心、全面的回答。张丝路副教授认为“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点明《公约》谈判的实践属性,肯定了《公约》对多式联运纠纷解决的现实效力,并围绕公约前景,对其商业性和责任衔接、保险制度变革问题展开思考。
在互动环节,徐珺教授耐心回答了“如何应对部分国家对《公约》的反对”、“破产申请和留置权行使对《公约》适用的影响和公约与国内法的冲突”等参会师生关切的问题,王瀚教授对问题做出了补充回答。两位教授将辩证思维理念和多元视角贯彻始终,彰显国际法研究和实务运用的专业水准。
会议尾声,王瀚教授结合大量实务案例展望中国涉外法治的前景,阐述涉外法治实践能力对构建国际民商事规则秩序的重要作用。并对全体硕博研究生提出长期期许,指明学习研究思路,深刻揭示了本场学术报告会对涉外法治建设进程中人才培养的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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